第四零七章 四有富二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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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不是混文學界的麽?連《傾城之戀》是什麽都不知道?”宋翔驚訝道。
“嗨,我算什麽混文學界的,蟲子的書我都沒看全呢。蟲子,你知道這個《傾城之戀》麽?”林麟又轉頭問張重。
張重嗯了一聲,“聽過。”
“那看來是挺有名的,不過按照大翔你說的,這女孩子不是一個敢愛敢恨的人麽?你還擔心什麽?”
“我們又不是十幾歲的小孩子了,真要是就因為談戀愛就跟家裏面把關系鬧僵,感情肯定也走不長,得不到親人祝福的愛情,是沒有前途的。”
“謔,你從哪兒聽來的雞湯呢,感情這事除了跟自己有關系,其他人都得靠邊站,要我說,你就大膽放心地去幹,退一萬步說,就算最終結果不盡如人意,至少也努力了不是,像這樣都還沒開始就自己給自己判了死刑,多虧得慌啊。蟲子,你說是不是。”
張重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“我覺得你說的有點道理。不過……”
“不過什麽?”
“不過,你還是先顧好你自己吧。”
“啥意思?”林麟有些莫名其妙。
“林哥,我就知道是你來了,一般人可不會這麽點歌。”
林麟表情一楞,循著聲音看去,原來是晴晴過來了。剛才他們幾個聊得正投入,沒註意到臺上的表演已經結束了。
“晴晴,你下班了?”
“嗯,下班了,過來跟你說一聲,後面欠你一首歌沒唱,下次有機會再給你唱。”
於晴笑呵呵地說道,林麟是個土豪,她過來駐唱的時候,只要他在,基本上別人就點不了歌了,全都給他包了。
這種小酒吧,這樣的客人可不多。時間久了,倒也在一起喝過幾杯,算是認識了。
她看了一眼跟林麟同桌的其他兩個人,燈光有些暗,看不太清楚,不過她總感覺那個瘦一點的有些面熟。
不過在酒吧見到的人多了,有幾個面熟的也很正常。
“這兩個是我朋友,蟲子,大翔,這個是晴晴,酒吧的駐唱歌手。”林麟介紹了一句,然後對於晴說,“下班沒什麽急事吧,一起坐坐?”
“行,反正也沒什麽事情,這樣吧,我請你們喝酒。”說完也不等林麟說話,她自己就跑去櫃臺要酒了。
張重看著於晴的背影,笑道,“這姑娘挺直爽的啊。”
“那可不,人家可是唱搖滾的。”
宋翔翻著白眼道,“嗯,人家唱搖滾的,你可勁的點《冬日微風》,可真是貼心。”
林麟訕訕笑道,“都差不多,都差不多。”
於晴去得快,回來得也很快,“給你們點了三倍香檳,都沒問題吧。”
“沒問題,過年了就要喝香檳。”林麟應道。
她說的香檳,當然不是單純的氣泡酒,應該是用苦酒調的香檳雞尾酒。
“來,坐這吧。”林麟讓了個位置。
等她坐下,張重才看清她的長相。年紀應該不大,臉上的妝有些濃,頭上挑染得五顏六色,身上的皮衣倒是跟林麟的風格挺般配。
“晴晴小姐這是兼職麽?”張重開口道。
“不算兼職,我已經畢業了,現在已經是全職了。”於晴笑著說道。
“以前就是學音樂的?”
“學表演的。”於晴回了一句,然後轉頭對林麟說道,“林哥今天過年沒在家陪家裏人?”
“天天陪,不差這一天。”林麟笑道,“你這不也在酒吧唱歌麽。”
“我不一樣,我這是工作,不掙錢我爸媽得把我嫌棄死。”
“你爸媽那是給你點壓力,其實他們肯定心裏是想你在家陪他們的。”林麟說道。
“這我知道,所以今晚準時下班,陪你們坐一會兒我就要回去了,陪他們看會兒春晚。”
“那我們這不是耽誤你回家陪父母了麽。”
“也不在乎這一會兒,酒來了。”
服務員把酒送到之後,林麟提議大家一起走一個,不過他們杯子剛剛端起來,一個小夥子就走了過來,一把拉住於晴的手,“晴晴,你不是說回家麽?怎麽還在這?”
“遇到個朋友,聊聊。”於晴把手抽開,說道。
“別喝了,我送你回家吧。”小夥子說道。
林麟皺了皺眉毛,“兄弟,你這是什麽路子。”
小夥子瞥了林麟一眼沒理他,依舊對於晴說道,“晴晴,你是駐唱,不是陪酒。”
林麟脾氣一下子上來了,“我說兄弟,你這話什麽意思,怎麽聽起來是我逼晴晴喝酒了?”
“是不是你自己心裏不清楚?天天來點歌,還點那種土得掉渣的歌,別以為你有幾個錢就了不起。”小夥子義正言辭地說道。
“李志剛,你別亂說,我喝酒是我自己願意的,沒人逼我。”
“晴晴,剛才老板跟你說的我都聽見了,讓你維護好客人關系,不然你怎麽會來跟這種人喝酒。聽我的,咱們沒有必要做這種事情,大不了換一家酒吧。”
“你——”
看林麟要發火,張重攔住了他,“小兄弟,我想你可能是有些誤會了,我朋友喜歡聽晴晴小姐唱歌,所以點了幾首歌,這難道是我朋友做錯了麽?至於這酒,也是晴晴小姐請的。”
“誤會?你們心裏想什麽你們自己清楚。她為什麽請你們喝酒,真以為有幾個臭錢,就能裝大爺了?”
張重也皺起了眉毛,這年輕人還真是缺少社會毒打。像他這麽大的年輕人,總以為全世界以他為中心,就看到於晴到這邊坐了會兒,就把自己等人想象成了豪橫跋扈的二世祖了。
如果林麟真的是二世祖,估計這小夥子今天沒什麽好果子吃。
好在林麟是個“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”的四有富二代,雖然生氣,倒也沒怎麽樣。
張重看了一眼憋火的林麟,說道,“晴晴小姐,把你朋友拉開吧,林麟的脾氣可不太好。”
於晴連忙推著李志剛往外走,“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,我這就把他送走。林哥,這次對不住了,下次有時間我再跟你賠罪。”
等到於晴他們走了之後,林麟還一臉不爽,“這什麽人,我艹,我還成了逼人家小姑娘喝酒的無良大叔了。不行,這口氣我忍不了。”
說完他就起身往吧臺那邊走,宋翔奇怪道,“你幹什麽去?”
“我去問問老板這酒吧賣不賣。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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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嗨,我算什麽混文學界的,蟲子的書我都沒看全呢。蟲子,你知道這個《傾城之戀》麽?”林麟又轉頭問張重。
張重嗯了一聲,“聽過。”
“那看來是挺有名的,不過按照大翔你說的,這女孩子不是一個敢愛敢恨的人麽?你還擔心什麽?”
“我們又不是十幾歲的小孩子了,真要是就因為談戀愛就跟家裏面把關系鬧僵,感情肯定也走不長,得不到親人祝福的愛情,是沒有前途的。”
“謔,你從哪兒聽來的雞湯呢,感情這事除了跟自己有關系,其他人都得靠邊站,要我說,你就大膽放心地去幹,退一萬步說,就算最終結果不盡如人意,至少也努力了不是,像這樣都還沒開始就自己給自己判了死刑,多虧得慌啊。蟲子,你說是不是。”
張重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“我覺得你說的有點道理。不過……”
“不過什麽?”
“不過,你還是先顧好你自己吧。”
“啥意思?”林麟有些莫名其妙。
“林哥,我就知道是你來了,一般人可不會這麽點歌。”
林麟表情一楞,循著聲音看去,原來是晴晴過來了。剛才他們幾個聊得正投入,沒註意到臺上的表演已經結束了。
“晴晴,你下班了?”
“嗯,下班了,過來跟你說一聲,後面欠你一首歌沒唱,下次有機會再給你唱。”
於晴笑呵呵地說道,林麟是個土豪,她過來駐唱的時候,只要他在,基本上別人就點不了歌了,全都給他包了。
這種小酒吧,這樣的客人可不多。時間久了,倒也在一起喝過幾杯,算是認識了。
她看了一眼跟林麟同桌的其他兩個人,燈光有些暗,看不太清楚,不過她總感覺那個瘦一點的有些面熟。
不過在酒吧見到的人多了,有幾個面熟的也很正常。
“這兩個是我朋友,蟲子,大翔,這個是晴晴,酒吧的駐唱歌手。”林麟介紹了一句,然後對於晴說,“下班沒什麽急事吧,一起坐坐?”
“行,反正也沒什麽事情,這樣吧,我請你們喝酒。”說完也不等林麟說話,她自己就跑去櫃臺要酒了。
張重看著於晴的背影,笑道,“這姑娘挺直爽的啊。”
“那可不,人家可是唱搖滾的。”
宋翔翻著白眼道,“嗯,人家唱搖滾的,你可勁的點《冬日微風》,可真是貼心。”
林麟訕訕笑道,“都差不多,都差不多。”
於晴去得快,回來得也很快,“給你們點了三倍香檳,都沒問題吧。”
“沒問題,過年了就要喝香檳。”林麟應道。
她說的香檳,當然不是單純的氣泡酒,應該是用苦酒調的香檳雞尾酒。
“來,坐這吧。”林麟讓了個位置。
等她坐下,張重才看清她的長相。年紀應該不大,臉上的妝有些濃,頭上挑染得五顏六色,身上的皮衣倒是跟林麟的風格挺般配。
“晴晴小姐這是兼職麽?”張重開口道。
“不算兼職,我已經畢業了,現在已經是全職了。”於晴笑著說道。
“以前就是學音樂的?”
“學表演的。”於晴回了一句,然後轉頭對林麟說道,“林哥今天過年沒在家陪家裏人?”
“天天陪,不差這一天。”林麟笑道,“你這不也在酒吧唱歌麽。”
“我不一樣,我這是工作,不掙錢我爸媽得把我嫌棄死。”
“你爸媽那是給你點壓力,其實他們肯定心裏是想你在家陪他們的。”林麟說道。
“這我知道,所以今晚準時下班,陪你們坐一會兒我就要回去了,陪他們看會兒春晚。”
“那我們這不是耽誤你回家陪父母了麽。”
“也不在乎這一會兒,酒來了。”
服務員把酒送到之後,林麟提議大家一起走一個,不過他們杯子剛剛端起來,一個小夥子就走了過來,一把拉住於晴的手,“晴晴,你不是說回家麽?怎麽還在這?”
“遇到個朋友,聊聊。”於晴把手抽開,說道。
“別喝了,我送你回家吧。”小夥子說道。
林麟皺了皺眉毛,“兄弟,你這是什麽路子。”
小夥子瞥了林麟一眼沒理他,依舊對於晴說道,“晴晴,你是駐唱,不是陪酒。”
林麟脾氣一下子上來了,“我說兄弟,你這話什麽意思,怎麽聽起來是我逼晴晴喝酒了?”
“是不是你自己心裏不清楚?天天來點歌,還點那種土得掉渣的歌,別以為你有幾個錢就了不起。”小夥子義正言辭地說道。
“李志剛,你別亂說,我喝酒是我自己願意的,沒人逼我。”
“晴晴,剛才老板跟你說的我都聽見了,讓你維護好客人關系,不然你怎麽會來跟這種人喝酒。聽我的,咱們沒有必要做這種事情,大不了換一家酒吧。”
“你——”
看林麟要發火,張重攔住了他,“小兄弟,我想你可能是有些誤會了,我朋友喜歡聽晴晴小姐唱歌,所以點了幾首歌,這難道是我朋友做錯了麽?至於這酒,也是晴晴小姐請的。”
“誤會?你們心裏想什麽你們自己清楚。她為什麽請你們喝酒,真以為有幾個臭錢,就能裝大爺了?”
張重也皺起了眉毛,這年輕人還真是缺少社會毒打。像他這麽大的年輕人,總以為全世界以他為中心,就看到於晴到這邊坐了會兒,就把自己等人想象成了豪橫跋扈的二世祖了。
如果林麟真的是二世祖,估計這小夥子今天沒什麽好果子吃。
好在林麟是個“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”的四有富二代,雖然生氣,倒也沒怎麽樣。
張重看了一眼憋火的林麟,說道,“晴晴小姐,把你朋友拉開吧,林麟的脾氣可不太好。”
於晴連忙推著李志剛往外走,“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,我這就把他送走。林哥,這次對不住了,下次有時間我再跟你賠罪。”
等到於晴他們走了之後,林麟還一臉不爽,“這什麽人,我艹,我還成了逼人家小姑娘喝酒的無良大叔了。不行,這口氣我忍不了。”
說完他就起身往吧臺那邊走,宋翔奇怪道,“你幹什麽去?”
“我去問問老板這酒吧賣不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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